市场监管总局:食品标识不得外链盘标注暗示语

日前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《食物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,清晰食物标识不得标明明示、暗示以及触及疾病防备、医治功用。关于食物中不含有或许未运用的物质,不得以“不增加”“零增加”“不含有”或相似字样着重不含有或许未运用。

市场监管总局:食品标识不得外链盘标注暗示语

《食物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此前已于2019年11月21日-12月20日经过司法部站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。依据收集到的定见主张,市场监管总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正,现再次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,截止时刻为2020年8月26日。

《征求定见稿》指出,出产经营转基因食物,应当在食物标识上明显标明“转基因”字样。食物标识应当标明食物称号,以植物源性食物质料出产制造仿照动物源性食物的,应当在称号前冠以“仿”“人工”或许“素”等字样,并标明该食物实在特点的称号;在食物称号前后能够附加反映食物实在特点、物理状况、制造方法、风味等词或短语。

发布于 2023-05-10 12:0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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